1、用地情况
晋城市沁水县柿庄镇,现有农业设施用地470亩。为拓宽群众增收渠道,赋能乡村振兴,拟引进社会资本建设设施农业蔬菜大棚项目。
2、扶持政策
1.新建设施补助。新建规模化全钢架大棚、新型日光温室大棚、覆被式大棚、高标准智能化日光温室大棚,可按对应标准享受每亩1.2万-9万元建设补助;建设规模未达连片标准的,按对应补助标准的50%予以补贴,所有新建补助资金均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50%。
2.修复设施补助。对集中连片规模在5亩及以上的日光温室大棚进行修复后使用的,按照室内净面积不超过2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50%。对于已经不能修复使用并进行拆除重建的按照新建设施大棚标准进行补助。
3.设施蔬菜种植补助。对于设施大棚用于蔬菜种植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室内净面积进行补助,日光温室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春秋大棚每年每亩补助300元。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沁水县投资促进中心 席芳芳
联系电话:15235640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