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
关于废止《晋城市消费品产业招商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投资促进中心、晋城经开区国际合作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精神,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按照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敦促函》(晋市市监反垄断〔2025〕11号)要求,经研究,即日起废止《晋城市消费品产业招商方案(2024—2025年)》(晋市投促〔2024〕9号)。
特此通知。
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