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编字〔2020〕14号)、《关于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晋市编字〔2020〕90号),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是负责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宣传介绍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的对外宣传、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三)负责拟定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投资环境、优势产业、投资指南等有关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方面的文件、资料,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外招商宣传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加强与各类招商网站的联络和合作;负责招商引资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利用新型媒介宣传我市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综合信息和新闻。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整理、论证、汇总和编印发布;负责招商项目洽谈服务工作,建立洽谈项目台账,提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户的政策建议;为投资客商提供项目推介、信息咨询、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分析等服务;负责96301投资服务热线日常工作。
(六)负责我市参加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事务,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经济横向联合与协作;开展引进技术、人才、项目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工作,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开展与各国、各地区经济技术组织和商会、协会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市驻外办事机构或外地驻我市办事机构的联系、沟通和合作;创新招商方式,采取委托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手段。
(七)负责承办及组织参与全国、山西省和我市举办的各类投资洽谈会、展览会等;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招商考察、宣传推介等各类投资促进活动;主动邀请并接待国内外投资客商来访考察。
(八)负责建立市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项目帮办推进机制,对重点签约项目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帮助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推动项目落地,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做好客商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处理客商投诉事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管理体系,对招商引资年度任务进行分解、考核和统计认定;定期通报招商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运行情况;牵头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市招商引资考核相关工作;建立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的衔接配合机制。(十)建立专业化招商队伍,组织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驻外办事机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